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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领导
机关职能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依法依规为进场交易的公共资源以及其他适宜由市场化方式配置的自然资源、国有资产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交易服务。
(二)负责建设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施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交易信息。
(三)受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采购目录中项目的采购活动,受托办理市级政府采购目录以外项目的采购,根据委托权限组织签订采购合同及督促合同履行。
(四)开展进场交易项目评标等有关工作。
(五)及时报告交易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并记录、留存相关证据资料,依法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质疑投诉等事项和违规违纪行为。
(六)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分支机构
(一)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设7个内设机构(相当于正科级):
1.办公室
负责党群和纪检工作,负责文电、财务、资产、档案、保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承担采购交易业务资金管理等相关工作。
2.信息技术科
负责统一受理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委托、审核、分类登记、编配等工作;负责网上商城、网上竞拍工作;负责公共采购交易平台及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等工作。
3.业务服务科
负责国家、省、市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和宣传工作;研究确定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规则、交易流程、操作规程和现场管理制度,监督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履行交易服务、交易代理工作;负责政府购买服务机构库、综合专家库、供应商库、采购人库及大宗材料供应商库的维护、使用;负责文字综合、信访、质疑受理、绩效考核、信息报送及业务指导培训等工作。
4.公共资源交易科
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交易活动组织、服务、咨询和信息发布等工作;负责工程交易项目统计分析等工作。
5.政府采购科
开展《盘锦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货物类、服务类和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开标(谈判、询价)前的各项组织实施活动;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的统计分析等工作。
6.评审科
负责组织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评审工作;负责评审过程的质疑答复等工作。
7.档案合同科
负责归档保存采购交易相关资料,对公共资源交易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当事人信用档案;负责组织公共采购交易合同的签约等工作。
 (二)分支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设4个分支机构(相当于正科级):
1.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分中心
承担行政区域内公共采购交易事务性工作。
2.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大洼分中心
承担行政区域内公共采购交易事务性工作。
3.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兴隆台分中心
承担行政区域内公共采购交易事务性工作。
4.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双台子分中心
承担行政区域内公共采购交易事务性工作。

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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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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